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全国、全省职业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高职院校分类考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21〕36号)要求,保证我校2025年面向高中考生、社会考生、退役士兵考生单独考试招生(以下简称单招)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和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学〔2025〕43号)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单招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实行“学校组织考试考核,自主择优录取”的方式,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鹤壁职业技术学院
第四条 学校地址:河南省鹤壁市淇滨区朝歌路5号
邮政编码:458030
第五条 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第六条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院校
第七条 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八条 学校隶属单位:鹤壁市人民政府
业务主管单位:河南省教育厅
第九条 毕业颁证: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准予毕业,颁发普通专科毕业证书。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鹤壁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证书。
第三章 组织机构和职责
第十条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河南省教育考试院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专业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一条 招生就业处为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依据学校有关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申报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负责考生咨询、考生录取资格复查、招生工作中的日常事务。教务处及相关二级学院联合设立单招考试考务组,负责命题、阅卷、评分等考核选拔工作。
第十二条 学校纪委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负责考生举报调查处置等工作。
第四章 招生专业及计划
第十三条 招生专业及计划
1.2025年单招专业为学校艺术、交通运输、装备制造、食品、电子、通信、计算机、建筑、材料、财经商贸、体育类等专业(详见附件)。
2.2025年学校单招计划1400人,具体以河南省教育厅、教育考试院核准公布为准。
第五章 招生对象
第十四条 单招对象
已通过河南省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的考生。
第六章 志愿填报及考前安排
第十五条 志愿填报及考前安排
1.考生于2025年4月15日9时至4月16日18时登录“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服务平台”(https://pzwb.haeea.cn)进行网上志愿填报。在规定时间内,考生只能填报一所高校志愿,并可以进行不超过两次的志愿修改,以网上最后一次保存的志愿为准。填报时间截止后将无法补报和更改,请考生按时认真填报志愿。
2.考生在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服务平台报名确认成功后,请于4月18日后登录学校招生网(https://zs.hbzy.edu.cn/)单招服务平台完善个人信息。
3.2025年4月20日后考生可登录学校招生网单招服务平台下载并自行打印单招准考证,考前准考证遗失的可到招生就业处打印。考生请关注学校招生网、单招服务平台相关通知。
第七章 单招考试
第十六条 考试科目及考试时间
2025年学校单招按照“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评价方式进行考试。
1.高中考生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考试形式,总分500分。文化素质考试(考试内容为语文、数学、英语基础知识)为笔试,满分值为240分;职业技能测试为职业适应性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考试内容为专业素养、科学素质、职业潜能和职业倾向等)为笔试(运动健康指导专业除外),满分值为260分。
运动健康指导专业职业适应性测试实行“身体素质+专项测试”方式。身体素质测试180分,其中100米90分、立定跳远90分;专项测试(田径、羽毛球、地掷球、武术、健美操、跆拳道任选一项)80分,满分值为260分。
2.社会考生按照高中考生进行考试和录取,以下未特别指明的,所称的高中考生均包括社会考生。
3.申请享受免文化素质考试的退役士兵考生,须按照《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豫考普〔2024〕29号)要求进行“资格条件申报”。尚未进行“资格条件申报”的退役士兵考生,可于2025年3月20日至3月21日到报名所在地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办理补申报手续并完成资格审核。完成资格审核的退役士兵考生按照高中考生进行考试和录取,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考试,免文化素质考试,总分500分。其中文化素质考试按满分240分计算,职业适应性测试满分值为260分。
4.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测试考试时间为2025年4月21日至4月23日,考场设在鹤壁职业技术学院,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以考生本人单招准考证为准。
5.单招成绩将在学校招生网单招服务平台公布,请考生届时登录平台查询。
第八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七条 空中乘务、高速铁路客运服务专业报考要求为女生身高162-174厘米,男生身高172-184厘米,五官端正,身材匀称,裸露部分无疤痕、无纹身。运动健康指导专业报考要求为河南省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体育类考生或近四年取得二级以上运动员等级证书或近三年获得省级以上体育竞赛前8名或地市级前3名的队员(需提供相关证书)。
第十八条 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河南省教育考试院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考试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第十九条 单招考试成绩统计完成后,依据专业计划和各专业考生考试总分进行拟录取,运动健康指导专业考试总分=文化素质成绩×0.3+职业技能成绩×0.7;其他专业考试总分=文化素质成绩+职业技能成绩。
拟录取时依据考生第一专业志愿,按照考试总分由高到低的原则分专业进行拟录取,总分相同的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分高者优先,如仍相同,依次按文化素质考试语文、数学、英语分项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第一专业志愿未完成录取计划的专业在第二专业志愿报考该专业的未录取考生中按第一专业志愿录取规则进行拟录取,以此类推。当所有专业志愿均已参考完毕,仍未完成录取计划的专业在未录取考生(运动健康指导专业未录取考生除外)中征集志愿;第一专业志愿报考运动健康指导专业的考生仅在该专业内录取,不再参考其他专业志愿。仅有文化素质成绩或职业技能成绩者,不予录取。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入校报到后不允许转专业。
第二十条 拟录取考生名单将在学校招生网单招服务平台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我校将名单报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二十一条 凡被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考等其他类型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参加普通高考等其他类型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
第九章 收费标准及其他
第二十二条 学校2025年分专业的学费标准为文科类学费3700元/生·年,理工类学费4200元/生·年,艺术类学费6000元/生·年。我校是河南省优质高等职业院校,依据《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学费标准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20〕456号)规定,部分专业学费标准上浮10%。视觉传达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是经河南省教育厅批准的与俄罗斯斯摩棱斯克国立大学举办的中外合作办学高等专科教育项目,学费标准为14500元/生·年。学校2025年住宿标准700元/生·年。
第二十三条 学校建立有完善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
1.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学生在校或毕业后应征入伍,可申请学费补偿或贷款代偿,每人每年最高20000元;在校生入伍的,退役复学后可申请学费减免,减免标准按所学专业的收费标准执行;自主择业的退役士兵,按政策规定,可申请学费减免,减免标准按所学专业的收费标准执行。
2.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入学后可向学校申请高校国家助学贷款,也可在入学前到生源所在地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每生每年最高可申请助学贷款20000元。
3.奖学金:对各方面表现特别突出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0元;家庭经济困难的品学兼优学生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学校奖学金根据成绩评定,分为一、二、三等,奖励标准分别为每生每年4000元、3000元和2000元。
4.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按困难程度确定,每生每年平均3700元;退役士兵均可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3700元。学校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
5.勤工助学:学校设有勤工助学岗位,优先安排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上岗,学生通过劳动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分为固定岗和临时岗,固定岗按月计酬,以每月三个档次(20、30、40小时)工时为计算基数;临时岗按小时计酬,每小时酬金原则上不低于12元。
第二十四条 通过我校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须持有效身份证件、录取通知书原件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缴费、注册等入学报到手续,并参加全日制培养。逾期未办理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五条 新生入学后,我校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规定、程序注册学籍,并严格组织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录取资格复查,对存在问题的考生,依据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学校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文件为依据,对新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转学、转专业按照国家、省和学校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待遇与参加普通高考录取的学生相同。
第十章 组织保障
第二十六条 学校将在多渠道公布单招章程,做好宣传发动、考试、成绩评定、录取和上报等工作,凡属考试、录取中的重大问题,一律集体研究决定。
第二十七条 学校单招命题、考试与评卷在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监督下由我校组织实施。遵照“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原则,严格保密制度,认真做好各项工作。
第二十八条 学校选派政策水平高、工作认真负责、作风正派的教职工参与单招考试工作。教职工有直系亲属报考的要回避当年单招工作。
第二十九条 学校加强招生考试人员的培训和政策宣传工作,严肃工作纪律,严格执行国家招生计划和招生政策规定,遵守高校招生“十严禁”“30个不得”“八项基本要求”等规定,落实主体责任,确保廉洁自律。
第十一章 单招工作的咨询、申诉与监督
第三十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392-3352516,3338711
电子邮箱:hbzyzsc@126.com
学校网址:https://www.hbzy.edu.cn/
招生网址:https://zs.hbzy.edu.cn/
Q Q 群号:5257874,111086778
招生就业处微信号:hbzyzsjyc
第三十一条 成绩申诉
接受成绩申诉部门:学校教务处
成绩申诉电话:0392-3270018
第三十二条 纪律监督
纪律监督部门:学校纪委
监督电话:0392-3332113
(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举报邮箱:hbzyjw@126.com
声明:我校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进行招生宣传和考前辅导,凡是收取费用承诺录取均为诈骗,考生可向公安机关报案,请广大考生和家长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第十二章 附则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适用于鹤壁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单招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由鹤壁职业技术学院授权招生就业处解释。
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经河南省教育厅批准后实施。
鹤壁职业技术学院
2025年3月28日
附件 2025年单招专业及计划一览表
